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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埠农场2017年拉网式环境整治项目

发布日期:2017-07-14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标段编号:GBNC201707001

    江苏省岗埠农场 的建设项目 岗埠农场2017年拉网式环境整治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财政资金 已落实。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岗埠农场2017年拉网式环境整治项目

2. 项目编号:GBNC201707001

3.工程项目性质:新建

4.工程地点:岗埠农场

5.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雨污水管网、提升泵站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程规模:投资额约700万元。

8.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7月以后)项目负责人在现投标注册单位承担过1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在江苏省国营岗埠农场无在建工程的证明(须至岗埠农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

三、资格审查办法: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六)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1月至20176月)。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规定;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7)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2、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二)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签订合同前,将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于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四)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劳动合同及(20171月至20176月)加盖社保单位有效印章的参保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等承诺书、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近三年(20147月以后)项目负责人在现投标注册单位承担过1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所有资料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投标单位在江苏省国营岗埠农场无在建工程的证明(须至岗埠农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的,均按报名资格不合格处理。授权委托人(应系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加盖社保单位有效印章的参保明细)须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在报名时一起递交。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投标申请人可至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1208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714日— 201772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六、其它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及U盘一份(投标人自备)。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2017714日— 2017720为止。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农垦网、岗埠花卉网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省岗埠农场         联系电话:0518-87432020

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120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188585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