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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路改造及部分砂石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30 浏览次数:

编号:Z320700J327J00001001

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四平路改造及部分砂石路维修工程已经由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四平路改造及部分砂石路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择优选定承包人,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四平路改造及部分砂石路维修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改造、维修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工程地点: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连建管【2006】636号)。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人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8、投标单位在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无在建工程。

三、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2.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2.1.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1.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1.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2.1.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1.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投标单位需在岗埠农场有限公司开具无在建工程的证明(须项目负责人至岗埠农场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

2.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情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2.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诉、参股的;

2.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2.3 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2.3.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其他可选条件

2.4.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2.4.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年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4.3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2.4.4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早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4.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

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具体评分方法详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在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投标单位需在岗埠农场有限公司开具无在建工程的证明(须项目负责人至岗埠农场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

投标单位可以从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7楼726室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报名费500元。报名时间为 2018 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30 分。(节假日除外)

六、本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农垦网、岗埠农场有限公司网发布

招标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赵磊:13961360507

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7楼726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卫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51295115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