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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29 浏览次数:

一、信息采集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的相关人员。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基础信息。

三、信息采集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

四、采集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30日)

    五、采集地点:农场一站式服务大厅.

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

    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6、立功受奖证书;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