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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发布日期:2019-03-01 浏览次数:

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2019年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公墓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岗埠农场
    (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岗埠农场千秋园墓区(一标段):800座墓基础,一座拱桥,墓区内道路及排水沟等;

岗埠农场汪庄墓区(二标段):800座墓基础,进墓区5m宽主干道、墓区内道路及排水沟等;

(3)工期:一标段:30日历天。

               二标段:3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2019年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公墓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各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开评标时按项目编号投一标段、二标段顺序进行开评标,如投标人在上面标段中标,则不再进入下一个标段的评标。请各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三、资格审查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人员配备要求提供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招标办所有。

四、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3、报名时携带资料:

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凭: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

1、 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海明威大酒店二楼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c.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d.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招 标 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

联 系 人:赵磊                   

联系电话:0518-87433009       

代理公司: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5865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