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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埠农场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5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岗埠农场办公楼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岗埠农场办公楼维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岗埠农场办公楼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3月至20228月。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非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不合格企业,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3月-2022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 2022年3月-2022年8月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纸质专用章)原件备查。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每套售价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9199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兴业大厦二楼

人: 单主任       

人:肖工                


   话:  0518-82777772     


 

电子邮箱:35163588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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