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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景观河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14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景观河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景观河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岗埠农场

2.1.2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景观河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交纳单位为准。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本次招标不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清办(2011)9号文、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19年04月—2019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

(6)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注:《核验书》和《信用手册》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10 14日至2019 10 18(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招标办开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后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10 23日上午9 00分。

地点: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3208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岗埠农场

联 系 人:赵磊

    话:1396136050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

联 系 人:张工

    话:0518-8585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