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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道水环境治理沟渠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LYGGBNC20220215001

发布日期:2022-02-15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道水环境治理沟渠清淤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河道水环境治理沟渠清淤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州区

2.1.2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32.4万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施工,具体参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 并具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非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不合格企业,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08-2022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人需与所投项目的开标、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02  15 日至2022  02  22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的劳动合同、2021年08月至202201月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打印的原始缴费清单并加盖社保征缴中心印章)。

报名地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9室)。

注:投标报名时须交验上述所需的资料原件, 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拟报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报招标代理经同意后,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送至招标代理处。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2022 02  25 09  30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5室。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7.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及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由招标人代表直接确定方法之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 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1,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投标保证金:陆仟肆佰元整64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入连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连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连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11. 联系方式

人: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

   编:                               编:           222000               

人:       赵主任               人:                            

   话:       0518-80322969            话:        81061799                

   真: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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