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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2022年水泥地坪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2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招标人)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法选择承包单位。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规模:王卫生产区新建600㎡地坪及40m围墙,综合服务中心拆建地坪800㎡

2.2项目估算价:为33.66万元;(工程量详见清单)。

2.3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4工期:45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项目编号:LYGSNDPGZ20220411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等行为信息来源: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各地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省外以各省、市(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8-2022年1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041220220418 18:00:00止(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留存,原件现场备查。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9室。

6、  开评标时间安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422下午1500分。

6.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时应递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联系人:单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人:王工

       话:0518-8106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