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埠分公司2023年水泥地坪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岗埠分公司2023年水泥地坪改造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3项目批复文号: /
1.4招标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1.5项目业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岗埠分公司2023年水泥地坪改造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GBNC-CW20230828
2.3 招标项目地点: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2.4最高控制价:32.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投标无效。
2.5 完工期限: 3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1.王沟生产区李庄晒场拆建 517.36㎡
2.王卫生产区曾马晒场拆建 610㎡
3.临河生产区临河、窦庄场面拆建 404㎡
4.岗埠生产区岗埠小岭晒场拆建350㎡
2.7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规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必须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中查询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2月—2023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9)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 查询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 9月 1日--2023年 9月6 日。
4.2获取方式:
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凭: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
注:授权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留存。
投标单位至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二号楼八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为2023年 9月 1 日--2023年 9月6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1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 9 月 11日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二号楼八楼会议室(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 标 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联 系 人:单主任
电 话:15061300218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二号楼八楼会议室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518-85839899